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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BOT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2024-1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Q24-SD20;

2.项目名称: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BOT项目;

3.最高限价:设备投入使用后,供应商向师生收取的充电费用标准不得超过1.0元/KWH;

4.采购需求:详情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详情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资格,具体包括: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专属授权承诺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项目负责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且自2024年4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或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实行社保缴纳外包服务的,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社保缴纳外包服务合同及上述人员同期交纳的社保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的社保证明。带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视为原件。

(3)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取得设备制造商专属授权,同时,充电桩制造商须在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备注:招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资格审查材料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zbb@jou.edu.cn,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17:30前。(2024年11月5日17:30为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17:30后不再接受本项目报名)。

报名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xx公司报名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BOT项目”,不接受邮件标题未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的报名申请。

报名材料: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加盖公章);4、投标说明(见下方附件格式,请填写后提交Word版本);5、投标资料工本费缴费截图。(不接受未提供全部1-5项报名材料的报名申请)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55

地址: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兴海楼306室。

四、投标费用

购买招标文件费200元。请用微信扫描下图缴费。投标资料工本费如需开发票,请下载附件:《缴费平台开具电子发票登记簿》,填写完整后将Excel版本该文件与报名材料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报名结束后补开发票。发票为电子票,发至登记簿中登记的邮箱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签订前转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汇款户名、银行及账号:

汇款户名:江苏海洋大学

汇款银行:农业银行苍梧支行

汇款账号:10440301040005191

2、投标保证金:无。

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

4、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海洋大学招标信息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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