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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2021年7月门面房招标公告
2021-07-12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我校要求的商户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请参加投标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精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一、项目名称:出租房招标。

本次招标的出租房共有13个项目,具体要求与说明如下:

江苏海洋大学2021年7月出租房拟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编号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m2)

招租底价

(万元/年)

经营项目

1

苍梧A区-1(2)号

32.87

10.7

不得含有餐饮类项目、理发、超市等

2

苍梧G区-11(12)号

30.6

5.04

不得含有餐饮类项目、理发、超市等

3

苍梧G区-15号

18

2.5

不得含有餐饮类项目、理发、超市等

4

苍梧G区-21(22)号

54

7.776

不得含有餐饮类项目、理发、超市等

5

苍梧G区-26号

320

27

快递收派业务

6

苍梧G区-27号

72

7.92

不得含有餐饮类项目、理发、超市等

7

苍梧J区-6号

28

3.36

不得含有餐饮类项目、理发、超市等

8

苍梧J区-7号

28

2.856

不得含有餐饮类项目、理发、超市等

9

苍梧S区-201号

141.5

16.131

不得含有餐饮类项目、理发、超市等

10

苍梧S区-202号

69.1

8.1

不得含有餐饮类项目、理发、超市等

11

苍梧S区-207号

84

9.7

不得含有理发、超市等项目,轻餐饮只限奶茶。

12

繁荣路B4楼幢号2

76

8

不得含有餐饮类项目

13

苍梧G区-7(8)号

225.5

26

品牌快餐、培训、运动产品销售。其中品牌快餐限肯德基、麦当劳、德克士、汉堡王、必胜客5家品牌

二 江苏海洋大学2021年7月出租房拟公开招标经营项目与要求

2.1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经营的项目。最终经营项目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现场根据学校规划情况审核确认。

2.2招标编号9、13二个项目租期为5年,其余项目租期均为3年。

2.3招标编号5苍梧G区-26号:寄件价格不得高于总公司在本地区同类型服务指导价的95%;校内职工或部门快件提供送货上门服。如中标不执行,招标人接到投诉经查实的按违约处理。

2.4招标编号13苍梧G区-7(8)号:品牌快餐限肯德基、麦当劳、德克士、汉堡王、必胜客5家品牌,由品牌商直接经营或持品牌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与连云港市区店面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经营期间不得改变经营品牌。如未经招标人允许增加或改变经营品牌,即为违约,招标人有权收回房屋且不退回押金。

2.5所有门面房不得向学生售卖香烟。

所有的意向投标方(含企业和个人)需在招标报名截止之日前,持投标人身份证件原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承租承诺函(见下方附件)、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决定(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个人征信报告等资料,到资产处审查备案拟投标报名项目,经资产处初步审核后持审查通知单到招标办报名,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要求:经营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申报,资产处审核通过方可报名投标。

友情提醒:请投标人充分了解学校商铺经营状况,理性投标。

三、招标说明

3.1所报项目均需经资产处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到招标办投标。

3.2本次招标按照 “年租金”为单位报价。

3.3本次招标的出租房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范围。投标者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除有特殊约定外,出租房不得用于制作和销售非定型包装食品(如凉皮、凉面、散装卤制品等)。

四、投标人资格

4.1投标方需要缴纳保证金。

4.2投标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4.4投标方若为江苏海洋大学在职教职工,承租期间,江苏海洋大学将只负责发放地方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交纳由江苏海洋大学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个人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自行交纳(具体政策参见2008年第27期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4.5投标方需提供在营的与投标项目一致的证明材料。

4.6 意向承租方为企业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须提供经营者个人征信报告.

4.7下列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1)失信被执行人。

(2)在江苏海洋大学各部门出租房检查中,有三次或三次以上不良记录的商户。

(3)在以前参与我校投标活动中有弃标、欺诈等不诚信行为的商户。

(4)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5)正在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经营出租房的商户,不得参加本次招标(2021年7月15日租赁合同到期的商户除外)。

(6)在已公开招标中,中标后主动放弃的商户不得参加本次招标(学校规划调整放弃的商户除外)。

4.8一家商户在本次招标中可投多个项目,但只能拥有一个标的经营权,中标者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招标方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者承担。

五、投标费用

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六、承租期限

6.1本次招标成功的出租房,承租期起始时间为学校通知交房之日起次日,承租期36个月或60个月。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的租赁自动终止。

6.2承租期满或合同解除次日,乙方必须将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家具等完好(以房屋出租时条件状态为准,如因正常折旧损坏,双方协商解决)移交给甲方;延期交付的费用按原承租租金标准的2倍从押金中扣除,并取消乙方下一轮承租资格。交房时,按合同约定乙方可移走的所有物品乙方应同时移走,超过3日仍未移走的,视为乙方放弃权利,甲方有权处置。

七、投标单位报名

所有的意向投标方(含企业和个人)请持投标人身份证件原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承租承诺函(见下方附件)、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决定(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个人征信报告等,先到江苏海洋大学资产管理处房产科(苍梧校区东区兴海楼三楼315房间,联系电话:0518-85895196)审查备案拟投标报名项目。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zbb@jou.edu.cn,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9日16:00。(2021年7月19日16: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16:00后不再接受投标人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xx公司报名xx项目”,不接受邮件标题未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的报名申请。

报名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报名:(投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资产管理处审查通知单,资产管理处审查通知单,投标人联系电话、邮箱及所投招标编号、拟经营项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②个人报名: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产管理处审查通知单、投标人联系电话、邮箱及所投招标编号、拟经营项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

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报名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255。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江苏海洋大学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附件【承租承诺函.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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