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我校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公司、企业参加本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门面房招标
二、本次招标的门面房共有1个项目,具体要求与说明如下:
1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2021年6月出租房拟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
编号
| 房屋座落
| 建筑面积(m2)
| 最低投标价(元/年)
| 经营项目
|
1
| 通灌校区内南门东侧第1间房屋(门牌号:通灌-02)
| 35
| 9030
| 桶装水配送,校方审批资格
|
2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2021年6月出租房拟招标项目经营项目与要求
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招标项目为“桶装水配送”。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 网吧、酒吧、游戏厅、舞厅、音响、餐饮(不含单一经营饮品类)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经营的项目。出租房禁止明火明电,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所有的意向投标方需在招标报名截止之日前,持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到通灌校区管委会审查备案拟投标报名项目,经认可后持审查通知单到招标办报名,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三、招标说明:
(1)所报项目均需经通灌校区管委会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到招标办投标。
地点:通灌校区格物楼二楼
联系电话:0518-85585060
(2)本次招标按照 “元/年”租金为单位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
4.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桶装饮用纯净水的生产能力、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委托经销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投标方若为学校在职教职工,承租期间,江苏海洋大学将只负责发放地方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交纳由江苏海洋大学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个人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自行交纳(具体政策参见2008年第27期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4.3 投标方需提供:(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营业热照还须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2)生产、加工或者销售桶装饮用纯净水的有关资质、证件和业绩等相关资料;(3)生产企业具有桶装饮用纯净水生产线的证明材料;(4)水质监测报告(近3个月)、水桶安全卫生监测报告(近3个月)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1)在江苏海洋大学各部门出租房检查中,有三次或三次以上不良记录的商户。
(2)在以前参与我校投标活动中有弃标、欺诈等不诚信行为的商户。
(3)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4)正在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经营出租房的商户,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此项目通灌校区租赁合同到期的商户除外)。
4.5中标者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招标方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者承担。
五、投标费用
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六、承租期限
6.1本次招标成功的出租房,租期为3年。承租期起始时间为学校通知交房之日起次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 月 日。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的租赁自动终止。如果乙方有续租意愿,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续租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6.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按合同约定乙方可移走的所有物品同时移走,逾期未移走的,甲方有权处置。
七、投标单位报名
所有的意向投标方请持企业营业执照等,先到通灌校区管委会(通灌校区格物楼二楼,联系电话:0518-85585060)审查备案拟投标报名项目,持审查通知单于2021年7月12日16:00前到招标办报名,否则不接受参加投标。(2021年7月12日16: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2日16:00后不再接受投标人报名)
地址: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兴海楼306室。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255。
提交招标办的报名材料:企业报名:(投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通灌校区管委会审查通知单,投标人联系电话及所投招标编号、拟经营项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报名材料。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江苏海洋大学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