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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12月门面房招标公告
2020-12-11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我校要求的商户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请参加投标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精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一、项目名称:出租房招标。

本次招标的出租房共有7个项目,具体要求与说明如下:

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12月出租房拟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编号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m2)

招标底价

(万元/年)

经营项目

1

苍梧G区-17(18)(原西浴室)

77

11.088

自行申报,校方审批

2

苍梧G区-21(22)(原西浴室)

54

7.776

自行申报,校方审批

3

苍梧G区-27(家属区)

72

7.92

自行申报,校方审批

4

苍梧S区-201(四食堂北侧二楼)

141.5

16.131

自行申报,校方审批

5

苍梧S区-202(四食堂北侧二楼)

69.1

8.1

自行申报,校方审批

6

苍梧G区-11号、12号

30.6

5.04

自行申报,校方审批

7

苍梧校区G区-15号

18

2.5

自行申报,校方审批

二 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12月出租房拟公开招标经营项目与要求

2.1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经营的项目。

2.2所有自行申报项目中不得含有餐饮类项目、理发、超市。最终经营项目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现场根据学校规划情况审核确认。

2.3招标编号4项目租期为5年,其余项目为3年。

所有的意向投标方(含企业和个人)需在招标报名截止之日前,持投标人身份证件原件或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到资产处审查备案拟投标报名项目,经资产处初步审核后持审查通知单到招标办报名,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要求:经营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申报,资产处审核通过方可报名投标。

友情提醒:请投标人充分了解学校商铺经营状况,理性投标。

三、招标说明

3.1所报项目均需经资产处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到招标办投标。

3.2本次招标按照 “年租金”为单位报价。

3.3本次招标的出租房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范围。投标者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除有特殊约定外,出租房不得用于制作和销售非定型包装食品(如凉皮、凉面、散装卤制品等)。

四、投标人资格

4.1投标方若为江苏海洋大学在职教职工,承租期间,江苏海洋大学将只负责发放地方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交纳由江苏海洋大学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个人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自行交纳(具体政策参见2008年第27期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4.2投标方需提供在营的与投标项目一致的证明材料。

4.3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1)在江苏海洋大学各部门出租房检查中,有三次或三次以上不良记录的商户。

(2)在以前参与我校投标活动中有弃标、欺诈等不诚信行为的商户。

(3)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4)正在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经营出租房的商户,不得参加本次招标(2020年租赁合同到期的商户除外)。

(5)在2020年已公开招标中,中标后主动放弃的商户不得参加本次招标(因学校规划调整放弃的商户除外)。

4.4一家商户在本次招标中可投多个项目,但只能拥有一个标的经营权,中标者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招标方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者承担。

五、投标费用

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六、承租期限

6.1本次招标成功的出租房,承租期起始时间为学校通知交房之日起次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 月 日或2025年月日(只限于招标编号4)。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的租赁自动终止。如果乙方租赁期限届满后有续租意愿,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续租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6.2承租期满或合同解除次日,乙方必须将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家具等完好(以房屋出租时条件状态为准,如因正常折旧损坏,双方协商解决)移交给甲方;延期交付的费用按原承租租金标准的3倍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取消乙方下一轮承租资格。交房时,按合同约定乙方可移走的所有物品乙方应同时移走,超过3日仍未移走的,视为乙方放弃权利,甲方有权处置。

七、投标单位报名

所有的意向投标方(含企业和个人)请持投标人身份证件原件或企业营业执照等,先到江苏海洋大学资产管理处房产科(苍梧校区东区兴海楼三楼315房间,联系电话:0518-85895196)审查备案拟投标报名项目。

持资产管理处出具的审查通知单于2020年12月18日11:00前到招标办报名,否则不接受参加本次投标。(2020年12月18日11: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11:00后不再接受投标人报名)

地址: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兴海楼301室。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提交招标办的报名材料:

①企业报名:(投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资产管理处审查通知单,投标人联系电话、邮箱及所投招标编号、拟经营项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②个人报名: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产管理处审查通知单,投标人联系电话、邮箱及所投招标编号、拟经营项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

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报名材料。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江苏海洋大学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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