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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校属企业改制专项清查招标公告
2020-10-16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校属企业改制专项审计

2.项目最高限价:8.5万元

3.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两周内完成所有专项审计工作并出具清查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办理注销企业手续。

4.服务内容及概况:

对校属企业开展全面清产核资工作,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纳入改革范围的各级各类企业,全面清产核资清理产权关系、资产状况、债权债务、从业人员情况等,需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清查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并完成办理注销企业手续。

二、质量要求:

所出具的所属企业清查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并办理注销企业相关手续,均必须符合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要求,在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对审计报告最终确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修改或者补充审计工作,均由最终成交中标单位负责,且不因此增加任何审计费用。

本项目选取1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资质要求:

经财政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从事会计、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有5名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检合格。

四、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参加过高校类似审计业务者优先。

五、人员要求:

中标人须派出5人以上团队进行现场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参加过高校类似审计业务者优先。

审计人员应全面开展财务审计工作,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纳入改革范围的各级各类企业,全面清查清理产权关系、资产状况、债权债务、从业人员情况等,出具清查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并办理注销企业相关手续。

清查及审计报告必须符合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对于本次改制清查的要求,在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对专项审计报告最终确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修改或者补充审计工作,均由中标人承担。

审计人员不得将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外泄。若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不利于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的关系,当主动向招标人提出回避。

中标人在审计过程中终止受聘或审计项目完成后,要将实施审计过程中收集和形成的全部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及时移交招标人。不得将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审计资料或结果用于与受托审计事项无关的方面。

出现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取消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做相关违约处罚:

1.不经招标人允许,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2.审计工作效率低下,未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不能认真履职,撰写的审计报告质量不高。

、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两周内完成所有专项审计工作并出具清查及审计报告,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办理注销企业手续。

七、投标单位报名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zbb@jou.edu.cn,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16:00前。(2020年10月22日16: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16:00后不再接受本项目报名)。

报名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xx公司报名xx项目”,不接受邮件标题未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的报名申请。

报名材料:(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地址: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兴海楼301室。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江苏海洋大学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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