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淮海工学院(招标人)的淮海工学院第四教学区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由连发改社发【2014】2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淮海工学院第四教学区消防泵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淮海工学院第四教学区消防泵站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本部校区内
3、招标范围:淮海工学院第四教学区消防泵站土建、消防泵站水电、消防本站室外消防水含至水环境实验楼的消防水管(详见第四教学区室外消防给水平面图中招标范围框内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 期:**日历天
5、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6、招标控制价:147.021514万元,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五、报名办法
有意投标的单位,1、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于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9日11:00前(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前来报名。2、邮箱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公司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hhitzbb@163.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9日11:00前。(2016年11月29日11: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11:00后不再接受本项目报名)。
报名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xx公司报名xx项目”。
报名材料:(投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所投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童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