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通灌校区现有出租房若干,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我校要求的商户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门面房招标
二、本次招标的门面房共有6个项目,具体要求与说明如下:
1淮海工学院通灌校区2017年5月出租房拟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编号
| 房屋座落
| 建筑面积(m2)
| 最低投标价(元)
| 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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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灌校区南门西侧第11间(原康济大药房)
| 137.76
| 72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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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灌校区南门西侧第10间(原美茹糖烟酒)
| 78.96
| 3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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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灌校区南门西侧第9间(原吕氏珍之母婴馆)
| 137.76
| 5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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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灌校区南门西侧第8间(原盼盼防盗门)
| 206.64
| 8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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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灌校区南门西侧第5间(原旭瑞服饰)
| 68.88
| 2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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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灌校区南门西侧第4间(原炎缔广告)
| 68.88
| 2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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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淮海工学院通灌校区2017年5月出租房拟招标项目经营项目与要求
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 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经营的项目。
三、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按照 “年租金”为单位报价。
(2)本次招标的出租房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范围。投标者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除有特殊约定外,出租房不得用于制作和销售非定型包装食品(如凉皮、凉面、散装卤制品等)。
四、投标人资格
4.1投标方为法人企业的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法人企业外的个人或者团体的,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淮海工学院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提供担保的担保书和担保金(应为非投标方家庭成员担保,统一到淮海工学院分校区管委会(地址:新浦区通灌南路108号淮海工学院通灌校区格物楼二楼综合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5585060)领取填写)。
4.2投标方若为淮海工学院在职教职工,承租期间,淮海工学院将只负责发放地方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交纳由淮海工学院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个人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自行交纳(具体政策参见2008年第27期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4.3 投标方需提供在营的与投标项目一致的证明材料。
4.4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1)在淮海工学院各部门出租房检查中,有三次或三次以上不良记录的商户。
(2)在以前参与我校投标活动中有弃标、欺诈等不诚信行为的商户。
(3)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4)正在淮海工学院通灌校区经营出租房的商户,不得参加本次招标(2017年租赁合同到期的商户除外)。
4.5一家商户在本次招标中可投多个项目,但只能拥有一个标的经营权(若商户同时中两标的,由中标商户选择其中一个标的作为经营),中标者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招标方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者承担。
五、投标费用
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六、承租期限
6.1本次招标成功的出租房,承租期起始时间为学校通知交房之日起次日,截止时间为2020年 月 日。如在经营期内,认真履行合同无违规行为记录良好的商户,可以协商签订续租合同,租金上浮10%,时间为2年。
6.2承租到期次日,承租方必须将所租房及设施完好交回学校,否则校方将按原承租租金3倍的标准收取延期租金,并取消延期交房商户参加下一轮招租的资格。
七、投标单位报名
所有的意向投标方(含企业和个人)请于2017年5月23日11:00前携带报名材料到淮海工学院招标办报名(2017年5月23日11: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23日11:00后不再接受投标人报名)
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院内文渊楼121办公室。
联系人:童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提交招标办的报名材料:①企业报名:(投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联系电话、邮箱及所投招标编号、拟经营项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②个人报名: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联系电话、邮箱及所投招标编号、拟经营项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
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报名材料。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淮海工学院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