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现有出租房若干,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我校要求的商户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门面房招标
二、本次招标的门面房共有10个项目,具体要求与说明如下:
1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2017年6月出租房拟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编号
| 房屋座落
| 建筑面积(m2)
| 最低投标价(万元)
| 招标项目
|
1
| B5学生宿舍东侧第三间
| 22.32
| 2.7
| 申报审批
|
2
| B5学生宿舍西侧第五间
| 62.32
| 8
| 书店
|
3
| B5学生宿舍西侧第四间
| 45
| 5.4
| 申报审批
|
4
| B5学生宿舍西侧第三间
| 22.32
| 2.7
| 申报审批
|
5
| B5学生宿舍西侧第二间
| 22.32
| 2.7
| 申报审批
|
6
| B5学生宿舍西侧第一间
| 22.32
| 2
| 申报审批
|
7
| 四食堂北侧商业楼(二楼)
| 77
| 8.5
| 眼镜店
|
8
| G区15号商铺(老东浴室)
| 18
| 2.16
| 申报审批
|
9
| D区10号楼自行车库
| 150
| 5.3
| 水站
|
10
| 四食堂北侧商业楼(二楼)
| 77
| 5
| 文印
|
2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2017年6月出租房拟招标项目经营项目与要求
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 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经营的项目。
所有的意向投标方(含企业和个人)需在招标报名截止之日前,持投标人身份证件原件或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到资产处审查备案拟投标报名项目,经资产处认可后持审查通知单到招标办报名,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1、本次招标项目由设定项目和申报审批项目组成。
2、申报审批项目由商户自行拟定申报经资产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名。
3、本次中标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均不得高于周边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
4、“眼镜店”:经营者须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劳动部门颁发的眼镜验光员等职业资格证书,如卖隐形眼镜需到药监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售商品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5、“书店”具有国家新闻或文化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或经营许可证。
6、 “水站”投标人为饮用水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代理人,拟出售的桶装水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拥有连云港质检部门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书;拟投入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驾驶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配备至少一名管理人员负责该区的送水服务协调工作,所售商品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7、“文印、照相”:明码标价。文印、照相价格不高于市区文印社经营价格。
三、招标说明:
(1)所报项目均需经资产处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到招标办报名投标。
地点:苍梧校区文渊楼142东
联系电话:0518-85895196
(2)本次招标按照 “年租金”为单位报价。
(3)本次招标的出租房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范围。投标者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除有特殊约定外,出租房不得用于制作和销售非定型包装食品(如凉皮、凉面、散装卤制品等)。
四、投标人资格
4.1投标方均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投提供淮海工学院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提供担保的担保书(应为非投标方家庭成员担保,统一到淮海工学院资产管理处领取填写)。
4.2投标方若为淮海工学院在职教职工,承租期间,淮海工学院将只负责发放地方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交纳由淮海工学院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个人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自行交纳(具体政策参见2008年第27期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4.3投标方需提供在营的与投标项目一致的证明材料。
4.4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1)在淮海工学院各部门出租房检查中,有三次或三次以上不良记录的商户。
(2)在以前参与我校投标活动中有弃标、欺诈等不诚信行为的商户。
(3)在读学生。
(4)正在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经营出租房的商户(2017年租赁合同到期的商户除外)。
4.5一家商户在本次招标中可投多个项目,但只能拥有一个标的经营权(若商户同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标的,由中标商户选择其中一个标的作为中标项目),中标者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核实后,招标方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者承担。
五、投标费用
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六、承租期限
6.1本次招标成功的出租房,承租期起始时间为学校通知交房之日起次日,截止时间为2020年 月 日。如在经营期内,认真履行合同无违规行为记录良好的商户,可以协商签订续租合同,租金上浮10%,时间为2年。
6.2承租到期前3日,承租方必须将所租房及设施完好交回学校,否则校方将按原承租租金3倍的标准收取延期租金,并取消延期交房商户参加下一轮招租的资格。
七、投标单位报名
所有的意向投标方(含企业和个人)请持投标人身份证件原件或企业营业执照等,先到资产处(文渊楼142东,联系电话:0518-85895196)审查备案拟投标报名项目,持资产处审查通知单于2017年6月27日11:00前到招标办报名,否则不接受参加投标。(2017年6月27日11: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11:00后不再接受投标人报名)
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院内文渊楼121办公室。
联系人:童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提交招标办的报名材料:①企业报名:(投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资产处审查通知单,投标人联系电话及所投招标编号、拟经营项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②个人报名: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产处审查通知单,投标人联系电话及所投招标编号、拟经营项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
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报名材料。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淮海工学院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