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后勤社会化改革力度,适度放开学校餐饮市场,我校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将苍梧校区清真餐厅进行外包,面向社会招聘资质信誉好、合法经营、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来我校从事餐饮服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苍梧校区学生16000人,学生一、三、四(1)、四(2)食堂、教工餐厅、东区学生食堂、风味餐厅和清真餐厅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清真餐厅建筑面积1418平方米,276个座位,目前正常运行,基本设备配置齐全。
二、经营范围:
提供清真餐品,以保证在校穆斯林学生每日三餐的供应。
三、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四年,且采取“2 + 2”模式,即首签合同期限为两年(2017年7月15日——2019年7月15日),首签期满后,依据合同约定,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履行后两年合同,否则合同予以终止。
四、服务经营方式:
委托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物资投标采购由中标单位自己组织,学校统一财务管理。
五、资质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国内有合法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经营资质、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
(三)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经理)必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餐饮管理三年及以上经历,且熟悉高校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业绩突出。
(四)应具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其餐饮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投标。餐厅主要负责人为穆斯林,餐厅所配备的工作人员不低于40%穆斯林,制作餐品的厨师为穆斯林。
(六)近三年经营过程中未出现食物中毒、不正当经营等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六、交费要求
(一)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对公帐户汇款至淮海工学院指定帐户,否则,由此给投标单位造成的后果自负。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主要用于经营者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托管期满,或托管期内不正常营业等,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等。托管者在托管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其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
七、报名办法
有意投标的单位,1、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于即日起至2017年6月22日11:00前(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前来报名。2、邮箱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公司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hhitzbb@163.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22日11:00前。(2017年6月22日11: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11:00后不再接受本项目报名)。
报名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xx公司报名xx项目”,即日起,不再接受邮件标题未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的报名申请。
报名材料:(投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所投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童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地址: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文渊楼121室。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淮海工学院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