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我校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公司、企业参加本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门面房招标
二、本次招标的门面房共有6个项目,具体要求与说明如下:
1淮海工学院通灌校区2018年6月出租房拟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编号
| 房屋座落
| 建筑面积(m2)
| 最低投标价(万元)
| 经营项目
| 原租期到期时间
|
1
| 通灌校区南门西第2间房屋(原零度眼镜)
| 136
| 6.5
| 自行申报,校方审核
| 2018年7月16日
|
2
| 通灌校区南门西第6间房屋(原王力安全门)
| 69
| 3
| 自行申报,校方审核
| 2018年7月16日
|
3
| 通灌校区南门西第7间房屋(原王力安全门)
| 68.88
| 3
| 自行申报,校方审核
| 2018年7月16日
|
4
| 通灌校区南门西第12间房屋(原电子安全锁)
| 137.76
| 7
| 自行申报,校方审核
| 2018年9月1日
|
5
| 通灌校区西门南第2间房屋(原圆通快递)
| 28
| 2.5
| 自行申报,校方审核
| 2018年12月1日
|
6
| 通灌校区西门南第5间房屋(原万千糕点)
| 180
| 11
| 自行申报,校方审核
| 2018年10月15日
|
2淮海工学院通灌校区2018年6月出租房拟招标项目经营项目与要求
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 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经营的项目。
所有的意向投标方需在招标报名截止之日前,持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分校区管委会审查备案拟投标报名项目,经认可后持审查通知单到招标办报名,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三、招标说明:
(1)所报项目均需经分校区管委会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到招标办投标。
地点:通灌校区格物楼二楼
联系电话:0518-85585060
(2)本次招标按照 “年租金”为单位报价。
(3)本次招标的出租房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范围。投标者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除有特殊约定外,出租房不得用于制作和销售非定型包装食品(如凉皮、凉面、散装卤制品等)。
四、投标人资格
4.1投标方符合我校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公司、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4.2投标方若为淮海工学院在职教职工,承租期间,淮海工学院将只负责发放地方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交纳由淮海工学院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个人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自行交纳(具体政策参见2008年第27期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4.3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1)在淮海工学院各部门出租房检查中,有三次或三次以上不良记录的商户。
(2)在以前参与我校投标活动中有弃标、欺诈等不诚信行为的商户。
4.4一家商户在本次招标中可投多个项目,但只能拥有一个标的经营权,中标者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招标方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者承担。
五、投标费用
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六、承租期限
6.1本次招标成功的出租房,承租期起始时间为学校通知交房之日起次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 月 日。如在经营期内,认真履行合同无违规行为记录良好的商户,可以协商签订续租合同,租金上浮10%,时间为2年。
6.2承租到期次日,承租方必须将所租房及设施完好交回学校,否则校方将按原承租租金3倍的标准收取延期租金,并取消延期交房商户参加下一轮招租的资格。
七、投标单位报名
所有的意向投标方请持企业营业执照等,先到分校区管委会(通灌校区格物楼二楼,联系电话:0518-85585060)审查备案拟投标报名项目,持审查通知单于2018年7月3日11:00前到招标办报名,否则不接受参加投标。(2018年7月3日11: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11:00后不再接受投标人报名)
地址: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兴海楼301室。
联系人:童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提交招标办的报名材料:企业报名:(投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校区管委会审查通知单,投标人联系电话及所投招标编号、拟经营项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报名材料。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淮海工学院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