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屋面瓦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海工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屋面瓦维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学院路东院学生生活区A3(D5、D6)、B1(D7、D8)、B2(D9、D10)宿舍。
2.1.2招标控制价:46万元
2.1.3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1.4主要材料要求:真石漆品牌范围:多乐士、立邦Nippon、嘉宝莉Carpoly、美涂士Maydos、三棵树Skshu、紫荆花Bauhinia、巴德士BADESE、华润Huarun、长颈鹿Giraffe、樱花Kurapaint。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
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屋面瓦有脱落现象,需对屋面瓦进行维修处理。处理方法如下:
2.2.1有檐沟部位:
(1)檐沟以上部位:采用L型立柱加防护网的改造方法。檐沟内每隔3米安装304不锈钢立柱,呈U型放置于檐沟内,靠瓦屋面侧打膨胀螺栓固定,立柱上加304不锈钢防护网,详见设计图:屋面瓦防护网示意图;
(2)檐沟以下部位:拆除挂瓦,拆除部位屋面用防水腻子找平后,刮腻子两遍,再刷底漆,分格,搅拌后喷涂真石漆两遍,涂刷罩面漆两遍,颜色和外观与瓦片接近。
2.2.2无檐沟部位:
(1)拆除最外边5排瓦片;拆除部位屋面用防水腻子找平后,刮腻子两遍,再刷底漆,分格,搅拌后喷涂真石漆两遍,涂刷罩面漆两遍,颜色和外观与瓦片接近;
(2)未拆除瓦片下边,每隔25cm植筋或打不锈钢膨胀螺栓(M10*160)挡住上面的瓦,防止瓦脱落。
2.2.3以及上述拆除、改造所需的吊篮机械脚手架等措施费、高空作业防护费、周边防护费、垃圾清运至校外城管许可处等所有相关费用。
详见图纸及招标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实力、管理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 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高空作业证:本工程为高空作业,安全事故风险极大,施工单位必须对安全引起高度重视,施工单位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有高空作业证;
5)投标人须授权委托至少1名代表参与现场开标工作;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和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开标现场,实行现场签到制,授权委托代表出示身份证明并填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提交社保证明件。开标过程中的异议现场提出,招标人给予解答和书面记录;开标结束后提出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规定违规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③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④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⑤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附件)
⑥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⑧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
4.投标保证金及投标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投标单位报名
有意投标的单位,1、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于即日起至2019年6月27日11:00前(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前来报名(2019年6月27日11: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7日11:00后不再接受本项目报名);2、邮箱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公司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hhitzbb@163.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27日11:00前。(2019年6月27日11: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7日11:00后不再接受本项目报名)。
报名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xx公司报名xx项目”,不接受邮件标题未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的报名申请。
报名材料:(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童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地址: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兴海楼301室。
6、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淮海工学院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