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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2019年6月门面房招标公告
2019-07-01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我校要求的商户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请参加投标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精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一、项目名称:出租房招标。

本次招标的出租房共有5个项目,具体要求与说明如下:

1、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2019年6月出租房拟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编号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m2)

最低投标价(万元/年)

经营项目

1

四食堂北侧一楼(原欧特福超市)

315

85

超市

2

G-10(原大学生水果店)

30.7

12.5

水果

3

B区-9号(原格子铺)

20

5

自行申报校方审批

4

A区-2号(原驾校)

15.6

5

自行申报校方审批

5

苍梧校区运动场南侧 平房

96.06

29.8

特色餐饮

2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2019年6月出租房拟招标项目经营项目与要求

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 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经营的项目。

所有的意向投标方(含企业和个人)需在招标报名截止之日前,持投标人身份证件原件或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到资产处审查备案拟投标报名项目,经资产处认可后持审查通知单到招标办报名,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要求:经营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申报,资产处审核通过方可报名投标。报名须同时提供本人正在经营的、与报名项目完全一致的店铺相关证件、资质文件等,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1、 “超市”招标编号为1投标人为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具有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明4、遵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制度,诚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行政主管或执法部门的处罚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必须是连锁品牌超市且具有自主品牌的企业,直营店或者加盟店不少于3家(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具有从事超市零售业2年以上经营经验;8、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较高的社会道德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够承担相应的经营和商业风险;9、不得向学生出售烟酒;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投标人最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所售商品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2、G-10(原大学生水果店),招标编号为2,经营项目为“水果”。

3、招标编号3、招标编号4项目自拟,校方审批(不接受饮食类、奶茶类报名)。

4、特色餐饮招标编号为5,要求知名餐饮连锁品牌。

友情提醒:

请投标人充分了解学校商铺经营状况,理性投标。

三、招标说明:

(1)所报项目均需经资产处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到招标办投标。

(2)本次招标按照 “年租金”为单位报价。

(3)本次招标的出租房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范围。投标者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除有特殊约定外,出租房不得用于制作和销售非定型包装食品(如凉皮、凉面、散装卤制品等)。

、投标人资格

4.1投标方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江苏海洋大学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提供担保的担保书和担保金(应为非投标方家庭成员担保,统一到江苏海洋大学资产管理处领取填写)。

4.2投标方若为江苏海洋大学在职教职工,承租期间,江苏海洋大学将只负责发放地方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交纳由江苏海洋大学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个人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自行交纳(具体政策参见2008年第27期江苏海洋大学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4.3 投标方需提供在营的与投标项目一致的证明材料。

4.4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1)在江苏海洋大学各部门出租房检查中,有三次或以上不良记录的商户。

(2)在江苏海洋大学各部门出租房检查中,有不履行合同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商户。

(3)在以前参与我校投标活动中有弃标、欺诈经营等不诚信行为的商户。

(4)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5)正在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经营出租房的商户,不得参加本次招标(2019年租赁合同到期的商户除外)。

4.5一家商户在本次招标中可投多个项目,但只能拥有一个标的经营权,中标者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招标方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者承担。

、投标费用

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承租期限

6.1本次招标成功的出租房,承租期起始时间为学校通知交房之日起次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 月 日。如在经营期内,认真履行合同无违规行为记录良好的商户,学校认为需要的,且经双方同意,可以协商签订续租合同,租金上浮10%,时间为2年。

6.2承租到期次日,承租方必须将所租房及设施完好交回学校,否则校方将按原承租租金3倍的标准收取延期租金,并取消延期交房商户参加下一轮招租的资格。

七、投标单位报名

所有的意向投标方(含企业和个人)请持投标人身份证件原件或企业营业执照等,先到资产处(苍梧校区东区兴海楼三楼,联系电话:0518-85895196)审查备案拟投标报名项目,持资产处审查通知单于2019年7月8日11:00前到招标办报名,否则不接受参加投标。(2019年7月8日11: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8日11:00后不再接受投标人报名)

地址: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兴海楼301室。

联系人:童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提交招标办的报名材料:①企业报名:(投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资产处审查通知单,投标人联系电话及所投招标编号、拟经营项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②个人报名: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产处审查通知单,投标人联系电话及所投招标编号、拟经营项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

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报名材料。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淮海工学院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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