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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部分餐饮场所合作服务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2020-07-15  

江苏海洋大学现有部分餐饮场所合作服务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资质优、信誉好、业绩优良、合法经营的餐饮企业来我校从事餐饮服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苍梧校区在校生约15000人,目前校区内有食堂、餐厅等九个餐饮服务场所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本次对外公开招标的为原第一食堂、第三食堂、第四食堂。建筑内部结构及设施设备配备等具体情况需要现场勘察了解。

通灌校区学生约2800人,有前程餐厅、风味餐厅、民族风味餐厅和教工餐厅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本次对外招标的为风味餐厅,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500个座位,目前正常运行。建筑内部结构及设施设备配备等具体情况需要现场勘察了解。

二、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苍梧校区第一食堂

第二标段:苍梧校区第三食堂

第三标段:苍梧校区美食广场

第四标段:通灌校区风味餐厅

三、经营范围:

第一标段:主要提供以基本大伙为主、小吃为辅的自己加工制作质优价廉的大众饭菜。

第二标段:主要提供各种地方特色小吃和风味美食。

第三标段:在食堂营业执照允许范围内,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以后,可以提各类高中低档中式菜肴、各式面点、特色小吃、夜宵等多种餐饮服务形式,以满足师生对餐饮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第四标段:一楼提供风味套餐、小炒、小吃、西餐、自制热饮等特色餐饮服务;二楼在满足教工需要的前提下可向学生提供小炒、 聚餐服务。

以上所有标段饮食价格应明显低于同类餐饮市场价格,满足校内师生一日三餐需要。

四、经营期限:

第一标段:合作服务采用“2+2”的两个合同周期模式,基础合同期为二年,前二年期满考核合格并经甲方同意后,可续签后两年合同。第一个合同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止,完成合作服务要求。

第二标段:合作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止,完成合作服务要求。

第三标段:合作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止,完成合作服务要求。如果乙方增加甲方认可的知名品牌电梯一部,合作期限可延长一年,合同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止,完成合作服务要求。

第四标段:采取“2+2”模式,即首签合同期限为二年(2020年7月15日——2022年7月15日),首签二年经营期满后,承包方经校方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方可续签合同,考核达不到良好标准,合同予以终止;如遇通灌校区功能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然终止,校方不为违约。

五、经营管理方式:

1.水电气费执行民用价格,按实收取(根据国家政策相应调整)。

2.乙方按营业额比例或约定金额向甲方上缴采购、保管、检测或设备折旧等相关费用,具体上缴比例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第一标段,乙方须对第一食堂进行装饰、装修改造,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不含厨房设备和餐桌椅),其它标段投标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的投入。

4.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内的所有消费必须使用校园卡系统或学校提供的结算方式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餐券、菜饭票以及线上支付交易等方式。

5.第三标段内的所有消费使用校园卡系统或学校提供的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如需其它交易方式,在不损害学校利益情况下,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6、投标第四标段,乙方对风味餐厅进行装饰、装修改造,费用不低于80万元(以甲方审计为准,要求不含厨房设备)。委托管理,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物资采购由中标单位自己组织,学校统一财务管理。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进入江苏海洋大学从事餐饮合作服务的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服务的相关证照,如: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员工健康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准入企业为省级及以上高校后勤协会的会员单位或高校学生伙食管理专业委员会的会员单位或其它优质社会餐饮企业。

3)准入企业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4)企业有完善组织机构、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优秀的管理团队。

5)近三年内,企业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或学生罢餐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须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复印件加盖公章。

7)应熟悉了解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学生生活规律,认知高等学校餐饮服务的公益性、保障性、时效性、阶段性等特征,注重社会效益,履行服务育人职责。

8)具有较好企业文化建设成果和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9)企业须通过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或通过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

10)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11)具有大型社会餐饮运行经验或高校团体餐饮服务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1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14)现在我校苍梧校区和通灌校区经营食堂、餐厅的单位,今年暑期未到期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5)现在我校苍梧校区、通灌校区经营食堂、餐厅的单位,今年暑期到期的,需提前办理好预交接手续,经我校相关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参与本次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招标。(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招标人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cn)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招标邀请函发出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七、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要求:

(一)第一标段(第一食堂)、第四标段(通灌校区风味餐厅)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需按照学校要求对餐厅内外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添置,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的要求有:

1.提供设备采购清单

2.提供装修工程量清单

3.提供装修效果图

4.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具体内容:

<1>餐厅:餐厅装修要简约、时尚、温馨、舒适,能迎合当代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满足多功能化的需求。

(1)装修材料要求环保、节能、低碳,色彩协调统一;

(2)灯光设计能够根据功能变化进行调节;

(3)有合理的排风系统,保持空气流通通畅;

(4)装修改造符合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等要求。

<2>后场:

(1)功能间设置合理,流程规范

(2)排油烟系统安装合理、规范,排烟效果好;

(3)所有操作间白色瓷砖到顶;

(4)老化线路要进行重新铺设;

(5)厨房设备、灶具做到不锈钢化;

(6)装修改造符合消防安全、架构安全等要求。

<3>室外:整洁、美观、和谐

(二)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投标人根据拟所投标段的实际情况(现场勘察),自行制订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方案和确定投入费用,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如《食堂标准化基础设施配备指标》等)标准要求,满足餐饮合作项目运营需要。如投标方拟对中标标段进行装修改造,则须提供:

1.设备采购清单

2.装修改造项目清单

3.装修效果图

4.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具体要求参考第一标段要求。

(三)其它需说明事项

1.中标单位经营期间学校不再投入费用,维修改造等费用由经营单位负责。中标单位应保持所中标段餐饮场所的设施、设备的完好。

2.中标单位装修和购置的设备形成的固定资产(地板、吊顶等装饰装修设施及电梯、排风设备、水电气设施、洗碗机等),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保持完好,归学校所有,不得自行处理。

3.中标单位的装修与投资方案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也是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中标单位装(维)修改造实施方案须经甲方批准,并接受甲方的全程监管,装修完工后将决算书报甲方审核。

4.中标单位负责标段内屋面的清理、排水管道的疏通等防水日常维护、维养及下水道的清理疏通工作。

八、报名和交费要求

1.每个投标单位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成为第一中标人后,其它标段正常参评,但丧失中标资格。

2.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两个标段的须缴纳4万元.投三个标段须缴纳6万元,投标四个标段须缴纳8万元。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对公账户汇款至江苏海洋大学指定账户,否则,由此给投标单位造成的后果自负。

3.未中标单位,一周后凭收据到学校招投标办公室办理等额无息退还手续。

4.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签约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经营者违反校内外有关法规制度,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托管期满,或托管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等。托管者在托管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其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

九、投标时需携带证件原件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以下有效文件原件供查验(在标书以外):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投标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3.投标公司所在地社保基金征缴机构出具的为其授权委托投标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或提供官网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

5.近一年以来的连续性经营合同(业绩合同)。

十、投标单位报名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zbb@jou.edu.cn,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16:00前。(2020年7月21日16: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16:00后不再接受本项目报名)。

报名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xx公司报名xx项目”,不接受邮件标题未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的报名申请。

报名材料:(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地址: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兴海楼301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江苏海洋大学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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