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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
 索引号  jg001/2020-00007  主题分类  规章制度  公开日期  2020-03-1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文  号  江海大委文件〔2019〕37号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服务区域和地方需求,进一步激发科研工作活力,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引领学校内涵发展,根据《江苏海洋大学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02025年)》,经中共江苏海洋大学四届二次全会审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海洋强国战略、军民融合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部署,以支撑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建设为总体目标,全面深化科研机制体制改革,更加突出需求导向,更加突出依托团队和平台的创新人才汇聚效应,更加突出融合多方参与科技创新的协同效应,更加突出目标意识、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我校科研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对接国家战略与服务地方相融合。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责任担当,强化团队、平台、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与支撑作用。

坚持基础研究与重大应用开发相协调。加强前瞻性布局,围绕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瞄准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解决重点领域一些核心科学问题,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

坚持局部发展与学校总体目标相一致。以学校总体目标为导向,将个人与团队发展融入学校发展大局,在推进学校内涵建设过程中实现多学科协调发展。

坚持强化激励与严格落实考核相结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将激励担当与严格考核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全体教师责任感与使命感。

三、建设目标

以支撑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建设为总体目标,对标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要求,全面提升科研工作水平和科技服务能力。以科技创新综合载体建设为引领,建设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科研平台,汇聚一批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取得一批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转化一批对区域经济发展有支撑作用的成果和技术,为博士点建设和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提高国家级科研项目数量,获批120项以上国家级项目。积极培育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0项。科研经费总量显著提升,从20212025年,每年师均科研经费达到10万元。积极培育省部级科研平台,新增省部级科研平台3~5个。提高知识产权申报数量和质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推进产学研合作。

四、重点任务

(一)建设高效能组织模式

面向国家和行业重大战略需求和任务,围绕重大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目标,重点依托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将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实体化运行,联合校内外优势资源,以政产学研用协同为途径,按照“行业急需、争创一流”的要求,瞄准产业前沿方向,重点打造成海洋特色鲜明、区域优势显著的综合性科技创新载体。成立首席科学家负责制的专兼职科研团队,建立平台创新特区,围绕产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开展协同创新和持续攻关,不断形成集群优势,使之快速成为江苏海洋大学海洋领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的新引擎。

建立平台人才特区机制。按照“首席科学家+科研骨干+项目”模式组建平台团队。在研发任务和重点项目牵引下,多方引进项目带头人和项目骨干,全权委托带头人参照高标准组建团队,并实施地方政府与高校联动人才引进、校内外专职与柔性引进并行。聘任为研究院的专兼职人员由研究院提供任务、岗位和绩效挂钩的激励薪酬。对研究院人员签订个性化协议,根据研究任务和目标建立人才评价和考核指标。建立强化重大任务与协同创新相结合的科研模式。建立新的科研管理体制,体现以“重大任务”为牵引的科研协作模式。  

(二)建立高水平科研平台

建立一批高水平的科研平台与基地,强化成果导向,考核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经费或政策支持,择优推荐申报更高级别的科研平台。加强现有省级科研平台实体化建设与量化考核,着力打造综合性、交叉性高端研究平台,积极申报国家级科研平台。积极培育跨学科、跨学院、高水平科研平台,力争新的协同创新增长点,实现组织模式从单兵作战向团队作战转变。

(三)组建高层次科研团队

加强创新团队的顶层设计,坚持协调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统一,围绕优势学科,着力打造一批结构优、素质高、成果丰的科研创新团队。面向科技创新和学科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跨学科、复合型科研团队。完善团队评价机制,对校级创新团队实行动态调整模式,对考核不合格的团队进行整改或撤并,对考核优秀的团队实行滚动资助。加强现有省级创新团队和新建团队的建设与量化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创新团队。实施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力争实现国家级杰出人才和省杰出青年基金的新突破。

(四)培育高级别科研项目

秉承开放合作理念,充分利用校内外优势资源,建立战略合作联盟,形成多方参与、多元投入、共建共享的科技项目合作模式。围绕符合科技创新趋势且与学校内涵发展高度关联的涉海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协同创新与持续攻关,逐步提升重大纵向科研项目的承接能力。

纵向科研项目方面,实施项目“申请—执行—结题—再申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通过举办科技论坛,举行在研项目年度研究进展汇报、项目结题预答辩、基金申报交流等,助力自然科学类教师承担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从青年项目到面上项目、面上项目到重点项目的过渡,助力人文社科类教师承担省部级人文社科项目到国家级人文社科项目的过渡,步入良性循环。加强项目申报培育,设立项目培育基金。增加国家级项目的奖励力度,强化项目和经费在职称职务晋升、岗位聘任中的应用。

(五)推进高水准社会服务

以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需求为导向,在持续提升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总量的同时,提高我校科技工作对地方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支撑。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对横向项目的奖励力度,支持教师到对口企业或科技主管部门挂职;以政产学研用协同为途径,构建开放共享的技术服务网络,与企业或地方政府成立联合技术研发中心、技术转移分中心,形成高校与地方、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技术创新模式,提高解决产业发展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

(六)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

对标博士点建设关键任务,修订科研奖励办法,增加高水平顶级论文、高被引论文的奖励额度。依托高水平项目,培育高水平成果。坚持目标导向、质量优先,持续产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实现自然科学类二区以上、人文社科类权威期刊、SSCI源刊等高质量论文逐步增加。鼓励教师撰写高质量学术专著。着力提升申报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能力。坚持开放合作,提升科研水平与能力,持续推进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形成,并鼓励我校和企业、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实施高级别科研成果奖分段培育办法,从资金和政策等方面支持申报高级别的科研奖励。强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在职称评审中的导向作用。

(七)催生高价值知识产权

提高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强化技术先进、行业影响力高、经济效益显著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效能,强化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实施专利申请辅导专项计划,建立专利分阶段奖励培育机制,提高专利申报信心和积极性,提升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力争国际专利申请授权有新突破。构建知识产权评估、转化、许可体系,切实推动我校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进程。进一步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简化转化流程,提高教师成果转化奖励比例。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科研工作顶层设计、优化科研资源配置、审议科研政策制度。科学技术与产业处为科研工作的推进部门,负责对外联络与沟通、对内服务与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部门最新科技信息。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为科研工作的具体执行单位,其党政领导是本单位科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科研工作的布置和落实。

(二)营造科研氛围

加强科研工作的宣传发动,通过政策宣讲、科技创新典型事例展示等形式,在全校营造关注科研、重视科研、投身科研的浓厚氛围。广大教师要深入理解并认真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全方位职责,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投身到学校内涵发展关键时期的科研工作中。实施科研经费排名通报制度。定期召开科研工作总结与表彰大会,对出色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研工作的积极性。

(三)完善制度建设

全面落实国家、省科技创新政策。围绕激发创新活力、强化人才团队作用、提升科研平台与成果奖励级别、促进高质量成果转化等工作,制定或完善项目和经费管理、设备采购、科研人员出国(境)、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奖励等配套政策,形成可操作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

(四)优化条件保障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科研工作专项基金,形成长效奖励激励机制,提高科研绩效占比。优化和完善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对人员、项目、平台、成果和奖励等进行大数据智慧化管理,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精准服务,为科技创新决策管理提供科学支撑。

(五)强化考核监督

进一步完善科研工作评价机制和考核办法,加大科研指标在个人绩效和学院考核体系中的比重。严肃科研工作考核,刚性运用考核结果。用足正向激励,对于科研工作突出的学院和个人,加大奖励和表彰力度;用活反向鞭策,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好的学院和个人,综合运用督促整改、岗位淘汰、转岗分流、组织调整等措施,推进科研工作成效提升。各学院可在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自主确定绩效工资结构、考核办法、分配方式,注重激励与处罚协调并用,确保学校科研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中共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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