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江苏海洋大学信息公开网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统计  学校网站首页 
 
公开目录
党务公开
全局工作
政治建设
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
纪律建设
制度建设
校务公开
基本信息
招生考试信息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人事师资信息
教学质量信息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风建设信息
学位学科信息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其他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党务公开>>制度建设>>正文
 
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jg003/2022-00023  主题分类  组织建设  公开日期  2020-09-1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统战部、机关党委  文  号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有力措施,是统一党员思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和方法。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使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的组织生活类型

1.“三会一课”

2.主题党日

3.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4.谈心谈话

5.民主评议党员

6.请示报告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根据会议内容及实际需要,可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群众代表列席。

三、党的组织生活内容

(一)“三会一课”

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1.党员大会

(1)召开时间:支部大会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具体时间可根据支部的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

(2)会议主持及参会人员: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会议时,应事先委托支部其他支委主持。

(3)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讨论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讨论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党员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增补或撤销支部委员;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提出奖惩党员的意见;讨论支委会提交的其它问题。

(4)会议要求:凡提交党员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先由支委会提出意见,经充分讨论后再进行表决,表决时须由半数以上应到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才能做出决议或决定;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

2.支部委员会

(1)召开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可根据支部的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

(2)会议主持及参会人员: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由全体委员参加,如有必要,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扩大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3)主要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方法;研究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具体问题;研究培养、教育发展新党员工作;研究奖惩问题;研究干部推荐、选拔工作;参与讨论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讨论安排支部近期工作。

(4)会议要求:支部组织委员应提前将支委会的内容通知支部委员,并要求做好准备,保证会议质量;支委会要做好会议记录。

3.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次数。

(2)会议主持及参会人员: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3)会议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任务;讨论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定落实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鉴定;分析周围师生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密切联系群众。

(4)会议要求:党小组会要求提前通知小组党员并做好准备,保证会议质量;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

4.党课

(1)党课时间:基层党支部根据实际工作安排自行决定上党课时间,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2)党课内容:学习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经验;学习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宣传党风党纪;开展专题教育;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3)党课要求:党支部要制定好党课计划,并将讲课时间、地点、内容提前通知党员,保证到课率;要创新党课形式,提高党课教育实效性;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支部要做好党课考勤,党员要做好党课笔记。

(二)主题党日

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时间,每次确定主题,组织党员以集中学习为主,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群议事和联系服务群众等开展党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

党支部要制定好党日活动方案,并将党日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提前通知党员,保证活动参与率;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要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支部要做好活动考勤,记录党日活动开展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1.民主生活会

参照《江苏海洋大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江海大委〔2020〕75号)执行。

2.组织生活会

(1)会议时间:一般情况下,党的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2)会议主持与参会人员: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应事先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组织生活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也可视情况邀请领导或其他人员参加。

(3)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检查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等方面的情况;检查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和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纠正错误,克服缺点,消除分歧,增进团结。

(4)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要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要勇于做自我批评,在开展批评时要采取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的态度,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分清是非、增强党性、互相帮助、加强团结的目的;要注重质量,对开会要解决的问题,事先要认真研究确定并通知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开会时要注意引导党员围绕中心议题发言,防止不着边际的漫谈;要保证参会率。全体党员一般不得缺席,因故缺席的应提前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应在会上宣读并记入会议记录。党员长期外出、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党支部要提前通知他们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后将会议情况上报上级党组织。

(四)谈心谈话

参照《江苏海洋大学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江海大委〔2020〕82号)执行。

(五)民主评议党员

1.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会前,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提醒、交流提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党员要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支委会要综合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基层党组织可采取通报、会议等方式,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会后,党支部和党员要根据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

2.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保证高质量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不触及思想、不解决问题,防止简单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支部应做好民主评议党员记录。

(六)请示报告

基层党组织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党支部班子要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报告年度工作,包括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和支部建设、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一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自己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四、附则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6-2013 HuaiHa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海洋大学办公室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59号 电话:0518-85895000   邮编:2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