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海洋大学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和《江苏海洋大学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为了坚持不懈把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持续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着力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质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责任清单》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履责记实的方式进一步优化;对《责任清单》落实的教育引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考核机制更加合理;《责任清单》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落实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二、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成立《责任清单》2022年深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责任清单》落实工作的统筹谋划、方案制定、推进督查等工作。
组长:王自力
副组长:史顺良 陈先宏
成员:纪延光 杨雪英 郑利军 汪守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机关,由汪守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前期准备
1.修订《责任清单》。充分征求党委各部门和各级党组织对《责任清单》落实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最新要求,本着“便于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对《责任清单》进行系统修订,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印发实施。
完成时间:2022年2月
牵头领导:王自力 陈先宏
牵头部门:纪委机关
协助部门: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2.优化履责记实方式。进一步优化全面从严治党履责记实平台,完善查询、导出、统计等功能,让平台记实成为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台账清单。同步调整优化校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履责记实手册。
完成时间:2022年3月
牵头领导:陈先宏
牵头部门:纪委机关
协助部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二)动员部署
3.召开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四届江苏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部署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明确深化《责任清单》落实重点工作要求。
完成时间:2022年2月
牵头领导:王自力 陈先宏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纪委机关
4.召开学校党务工作例会,布置《责任清单》2022年深化落实工作。同步开启全面从严治党履责记实平台,向校领导发放记实手册。请离退休工委向离退休党支部印发记实手册。
完成时间:2022年3月
牵头领导:史顺良
牵头部门:纪委机关
协助部门:离退休工委
(三)全面落实
5.全面落实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照《责任清单》,认真组织研究,迅速动员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努力推动各记实主体主动认领,主动落实,主动记实。本方案印发前本年度已经实施的责任清单事项予以补记。
开展时间:2022年全年
牵头领导:王自力 史顺良 陈先宏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党组织
6.加强履责记实指导。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履责记实手册落实责任并记实,各二级党组织及书记、中层干部和党支部均通过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履责记实平台记实。记实过程中,对记实内容和相关要求等有疑问的,可以随时咨询纪委机关,联系人:戴雁琴,办公电话:85895832,手机短号67220,或联系汪守建,办公电话:85895031,手机短号62185。
开展时间:2022年全年
牵头领导:陈先宏
牵头部门:纪委机关
(四)强化督查
7.定期推进督促。每个月统计1次履责记实情况,日常通过办公邮箱、微信、电话等方式点对点提醒督促。自4月起,通过党务工作例会提醒或通报,督促增强责任落实的自觉性。
开展时间:2022年3月起
牵头领导:史顺良 陈先宏
牵头部门:纪委机关
8.强化督查问责。每1-2个月统计分析记实情况,有关情况在党务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对于因记实较少或者长期不记实甚至弄虚作假而被通报2次的,约谈批评相关党组织或个人;经约谈后仍不见明显转变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如为二级党组织或党务部门负责人的,严肃追究责任。
开展时间:2022年3月起
牵头领导:王自力 陈先宏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纪委机关
(五)严格考核与结果运用
9.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履责记实情况纳入学校综合考核体系中,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办法,完善二级单位(部门)综合考核办法、中层干部考核办法及党支部考核办法。
完成时间:2022年9月
牵头领导:王自力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
协助部门:党委有关部门
10.严格进行考核。对照履责记实平台,梳理统计,按照统一标准赋分,综合述职述责述廉及测评情况、日常监督情况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确定考核分数及等次。
完成时间:2023年1月
牵头领导:王自力 陈先宏
牵头部门: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
11.严肃结果运用。将考核分数及等第提交学校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相关办法运用考核结果。对于考核结果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单位、部门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也不得推荐参评次年的各类优秀(次年度考核除外)。
完成时间:2023年2月
牵头领导:王自力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协助部门:综合考核工作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理论武装。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不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清单》履责、记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面压紧压实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名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以上率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明责、担责、尽责体现在自己的言行上,融入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中,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学校纪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以及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督促推动各记实主体履职尽责。
(三)努力提高质量效果
各《责任清单》的履责记实主体要严格对照《责任清单》的内容,特别是具体任务要求,紧密结合业务工作,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有效融合,严肃履责、记实纪律,认真履责并及时做好记实工作,共同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着力以《责任清单》的高质量有效落实,引领和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