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节日期间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生和疫情反弹,现就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警示教育和节前提醒,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强廉政教育及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方面抓细抓实,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早部署、早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自省自律,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廉洁过节、文明过节。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要严格落实9月14日教育部印发的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和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精神,从严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防止各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做好每日健康打卡,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筑牢校园疫情安全防线。
二、严守纪律底线,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和广大党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严禁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严禁假借考察、学习培训、会议、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者“借道”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奢侈浪费以及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强化执纪监督,持续正风肃纪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渠道,盯紧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将严肃查处。对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生“四风”问题或者疫情防控问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发挥监督治理效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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