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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索引号  jg001/2020-00012  主题分类  制度建设  公开日期  2020-03-1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文  号  江海大委文件〔2019〕45号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聚焦学校内涵建设,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使辅导员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谋划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校院两级统分结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学校党委把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考虑。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具体统筹,负责辅导员的选聘、调配、考核等工作,担负起“统筹谋划”的责任。学院是辅导员队伍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单位,负责本学院辅导员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落实好“分级管理”的任务。

(二)配齐专职与用好兼职相结合。辅导员配备以专职为主,按照上级要求配齐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是辅导员队伍的重要补充。从在校优秀研究生中选聘一批助理辅导员。从道德模范、行业领军人物以及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专家选聘一定数量的兼职辅导员。

(三)严格管理与加强培养相结合。加强辅导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对专职辅导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待遇、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建立动态退出机制。被正式录用的专职辅导员原则上不得调离辅导员岗位。拓宽专职辅导员职业成长通道,支持辅导员参加挂职锻炼等活动。

(四)技术职务与岗位职级“双线”晋升。专职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双重身份。学校将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和党政管理干部培养总体规划。辅导员既可以按照职称评定标准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也可以同时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表现聘任相应的岗位职级,实现职务职级“双线”晋升。

三、建设目标

建设一支忠诚履职、素质优良、敬业爱生、结构合理的高水平辅导员队伍,在学生培养、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的育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学风、基础文明得到明显改善,大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和高质量就业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具体目标为:

(一)政治素质更加过硬。辅导员队伍的政治学习制度更加完善。辅导员队伍普遍具有很强的政治定力,拥有政治信仰,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拥有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本领。

(二)专业素质整体提高。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及能力提升制度更加完善。辅导员队伍的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在国家和省市各类辅导员技能大赛中不断取得突破,涌现出一批高素质专家型辅导员。

(三)工作作风明显改善。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考核制度更加完善。辅导员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显著增强,主动解难题、抓难事,普遍做到心中有爱、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四)队伍结构显著优化。辅导员队伍的配备选聘制度、成长激励制度、工作管理及退出制度更加完善。辅导员队伍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职级结构、编制结构日趋优化,保持队伍的动态稳定。

四、重点任务

以加强辅导员队伍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辅导员队伍的专业素质为核心,以加强辅导员队伍的作风建设为抓手,以优化辅导员队伍的职级结构为突破口,保持队伍的动态稳定,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引导我校辅导员更好地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选聘机制改革。严把辅导员入口关,建设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辅导员队伍。根据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制度要求,开展在编辅导员配备选聘工作,积极探索和推动优秀非事业编在职辅导员入编工作。

(二)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辅导员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注重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提升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使辅导员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加强警示教育,引导辅导员队伍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违规惩处,坚守师德底线。

(三)提升工作业务素质。组织辅导员队伍系统学习政治理论,提升理论素养,帮助辅导员凝练主攻方向,逐步实现“一专多能”发展。加强并发挥辅导员发展与研究中心的作用,在培训研修、工作研究、申报课题、开设课程、考取资格证书等方面给予支持,编写一批省内有影响力的辅导员工作案例集和工作手册。鼓励辅导员参加各类技能大赛。

(四)推动聚焦主责主业。有效缓解辅导员队伍的事务性工作压力,提高工作管理效率,使得辅导员能够有更多精力进行思想政治引领、开展谈心谈话、深入课堂宿舍、进行学业帮扶等。切实增强学生工作的信息化保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大数据云平台辅助决策系统建设,树立靶向思维,实时掌握学生情况,精准有效开展学生管理;切实增强学生工作的系统化部署,整合学生工作相关专项考核,适当减少考核工作的项目和频率;切实增强学生工作的协同化组织,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作用,发挥班主任队伍的协同育人作用。

(五)落实“双线”晋升机制。制定并实施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实施办法,切实提升辅导员自觉走专业化、职业化道路的内生动力,增强职业自信、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辅导员职称评聘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六)拓宽选拔上升通道。辅导员队伍是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之一,学校对优秀辅导员给予重点培养。工作实绩突出的专职辅导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提拔使用至处级党政管理干部岗位。

(七)实施动态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辅导员考核评估制度,实施辅导员队伍的动态退出机制。以辅导员职业能力、敬业精神、学生满意度、工作实绩为主,辅以学生工作业务科研能力及研究成果来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坚决予以退出。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制定本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具体措施,确保辅导员聚焦主业、坚守岗位、忠于职守。

(二)健全制度保障。党委学生工作部门要在本意见的总体框架和设计下,制定实施细则,完善制度文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

(三)强化责任担当。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相互配合,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四)严格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监督,对相关制度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和考核评估,并对考核评估结果进行刚性应用,确保政策举措落地生根。


中共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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