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江苏海洋大学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江海大委宣〔2025〕5号),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机械工程学院党委、机关党委、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党委、计算机工程学院党委、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5个单位为首批示范点创建单位。
各创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须亲自抓谋划、抓推进、抓落实。要严格对标《实施方案》中的评价标准,紧密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和时间节点,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特色鲜明,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要边创建、边总结、边提升,及时凝练特色做法、挖掘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平台宣传展示,并积极向主流媒体推介,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为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学校将通过巡学旁听、查阅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动态督导。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项验收评估,对达到建设目标的单位,正式授予“江苏海洋大学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点”称号,并予以表彰推广。
希望各创建单位珍惜荣誉、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打造理论学习的新标杆,为推动全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作出应有贡献。
中共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