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我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效,按照中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办发〔2019〕5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若干措施》(苏组通〔2019〕94号)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委教组〔2020〕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建立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工作目标
以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实效为目标,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完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全校师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师生党员队伍。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组织协调机构
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联席会议由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校党委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参加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有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
(一)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学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就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组织各单位(部门)按照分工认真实施。
(二)指导和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集中培训和经常性教育工作。
(三)定期分析党员队伍建设情况,针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每年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抓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成效作为评先选优、选拔干部的重要参考。
(五)总结和宣传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和新成效,培育和推广先进典型,推动学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六)协调解决其他有关事项。
四、联席会议工作方式
联席会议主要采取全体会议、碰头会和传阅文件、信息等方式开展工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碰头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可以只请有关成员参加。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部门)同意后予以印发,并抄报校党委。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加强联系,沟通信息,及时通报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每年向联席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联席会议的会务、会议纪要及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工作。根据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落实工作。
(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不得对外泄露。